上海 法院 进一步 推进 法治 化 营 商 建设 实施 方案
(2019 octobre 3)
一 、 目标 任务
在 习近平 新 时代 中国 特色 社会主义 思想 指引 下 , 深入 贯彻 中央 、 市委 、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 优化 营 商 环境 的 决策 部署 , 紧紧 围绕 营造 国际 一流 法治 化 营 商 环境 的 目标 , 不断 提升 立案 、 审判 、执行, 破产 质 效, 充分 发挥 司法 职能 作用, 进一步 拓展 司法 领域 涉 营 商 环境 改革 措施 的 广度 和 深度, 努力 保持 上海 在 商 事 纠纷 解决 领域 的 全球 领先 地位, 使 上海 成为 全球 商 事 纠纷 解决 成本 最低,质 效 最好, 司法 公 信 最高 的 城市 之一, 为 上海 加快 形成 充满 活力, 富有 效率, 更加 开放 的 法治 化, 国际 化, 便利 化 营 商 环境 提供 更 优质 的 司法 服务 和 有力 的 司法 保障.
二 、 工作 方案
(一) 加强 产权 司法 保护 , 依法 平等 全面 保护 各类 营 商 商
1. 进一步 加大 产权 司法 保护 力度。 准确 把握 并 严格 执行 产权 保护 司法 政策 , 严格 区分 经济 纠纷 与 刑事犯罪 , 坚决 防止 把 经济 纠纷 当作 犯罪 处理 , 依法 、 平等 、 全面 保护 企业合法 权益。 依法 公正 审理 涉 产权 保护 行政 案件 , 促进 法治 政府 和 政务 诚信 建设 ; 依托 行政 争议 多元 调处 中心 , 促进 涉 产权 保护 行政 争议 实质 解决。 坚持 实事求是 、 依法 纠错 的 的 原则 原则 , 定期重大 财产 处置 的 产权 纠纷 、 民营 企业 和 投资 人 犯罪 案件 依法 进行 排摸 和 甄别 , 有效 防范 涉 产权 冤 错 案件。
2. 进一步 强化 司法 对 市场 运行 的 规范 引领。 加强 民 商 、 金融 审判 , 进一步 彰显 上海 城市 的 法治 底蕴 和 契约 精神。 通过 典型 案例 引领 , 大力 弘扬 诚实 守信 的 社会主义 核心 价值观 , 严格, 依法 保护 和 鼓励 市场 创新, 防范 市场 风险. 做好 与 增设 上海 自由 贸易 试验 区 新片 区, 在 上海 证券交易所 设立 科 创 板 并 试点 注册 制 相关 问题 的 前瞻性 研究, 适时 出台 相关 司法 服务 保障意见。
3. 进一步 加强 知识产权 司法 保护。 全面 落实 《上海市 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 加强 知识产权 司法 保护 的 若干 意见》 , 进一步 完善 证据 审查 、 损害 赔偿 、 纠纷 解决 机制 , 充分 发挥 知识产权 司法 保护 主导 作用。 加大 知识产权 侵权 惩罚 力度 , 对 重复 侵权 、 恶意 侵权 及 其他 严重 侵权行为 积极 适用 惩罚 性 赔偿 , 进一步 提高 知识产权 侵权 成本 , 更好 维护 权利 人 合法 权益。 加加力度。
(二) 加强 审判 执行 机制 改革 , 确保 «执行 合同» 保持 全球 领先 水平
4. 加强 立 、 审 、 执 、 破 全 流程 管理。 进一步 强化 对 诉讼 全 流程 的 精细 化 管理 , 有效 压缩 立案 审查 、 诉 调 对接 、 和解 调解 、 委托 司法 鉴定 的 办理 时间 和 各 环节 进强化 审限 监管 , 严格 审限 延长 、 扣除 、 中止 等 情形 的 审批 , 严格 控制 重复 开庭 和 多次 开庭 的 时间 间隔 , 确保 民 的 事 案件 审判 效率 在 现有 基础 上 稳步 提升。
5. 推进 多元化 解决 纠纷 机制 升级 完善。 持续 深化 繁简 分流 机制 建设 , 不断 优化 送达 、 庭前 准备 、 庭审 、 裁判 文书 制作 等 各 环节 的 繁简 分流 工作 机制。 进一步 整合 资源 , 推动 诉 调平台 与 银行 、 证券 、 期货 、 知识产权 、 商 调解 组织 等 相关 平台 的 对接 , 提升 多元化 纠纷 解决 的 行业 化 、 业化业化好 在线 调解 平台 , 研发 微 调解 平台 , 打造 线上 、 线 下 同步 运行 、 规范 高效 的 诉讼 、 仲裁 、 调解 一站式 纠纷 解决 服务 平台。
6. (市) 高 院 《关于 全面 加强 长江 三角洲 地区 人民法院 司法 协助 交流 工作 的 协议》 , 在 更大 范围 内 完善 执行 网络 查 控 系统 建设 , 力争 对 被执行人 主要 财产 形式 实现 “一网打尽”。 进一步 推进执行 工作 信息 化 建设 , 提升 执行 案件 流程 管理 智能化 水平 , 进一步 缩短 案件 执行 周期。 完善 执行 指挥中心 实体 化 运行 机制 , 探索 执行 工作 集约化 管理 , 进一步 提高 执行 工作 效率。
(三) 加强 破产 体制 机制 改革 完善 , 确保 «办理 破产» 质 效 稳步 提升
7. 深入 推进 “执 转 破” 工作。 进一步 做好 执行 转 破产 案件 选取 和 移送 工作 , 加强 执行 程序 与 破产 程序 的 有效 衔接 , 为 推进 “僵尸 企业” 市场 出清 提供 有力 有力 司法 保障。 做好 对简易 破产 案件 的 识别 , 积极 运用 破产 简化 程序 , 加快 破产 办理 进程 , 打通 简易 破产 案件 的 “快车道”。
8. 加强 破产 重整 机制 探索。 完善 破产 企业 识别 机制 , 及时 甄别 具有 拯救 价值 和 可能性 的 困境 企业 , 依法 导入 重整 、 和解 等 程序 , 促进 有价值 的 困境 企业 拯救 再生。 坚持 市场 化 导向 推进破产 重整 工作, 精心 筛选 和 打造 成功 重整 典型 案例, 让 有 营运 价值 的 困境 企业 及时 获得 破产 重整 救济, 充分 释放 破产 重整 在 市场 资源 配置 中 的 程序 价值.
9.强化 破产 审判 专业化 培训, 提高 破产 审判 人员 的 综合 素质 与 司法 能力. 健全 符合 破产 审判 工作 实际 的 绩效 考核 评价 机制, 充分 调动 破产 法官 和 审判 辅助 人员 的 工作 积极 性. 加强 对 破产 管理人 业务 指导 和考评 , 推动 管理人 执业 素养 和 技能 不断 提升。
10. 推进 破产 市场 体制 机制 建设。 深耕 «常态 化 府 院 破产 统一 协调 机制» 功能 开发 , 逐步 完善 府 院 联动 解决 相关 疑难 复杂 问题 的 工作 机制。 积极 加强 与 税务 、 征信 部门 的 沟通 , 推动 建立有 利于利于 工作 健康 发展 的 税收 减免 、 信用 修复 等 制度 机制。 进一步 加大 与 相关 部门 的 沟通 协调 力度 , 继续 推动 建立 破产 管理人 协会。
(四) 加强 司法 信息 化 创新 实践 , 持续 推进 «数据 法院» «智慧 法院» 建设
11. , 实现 当事人 网上 立案 后 无需 再 提交 纸质 诉讼 材料。
12. 。
13.和 做法 , 为 “智慧 法院” 建设 提供 上海 方案。
(五) 加强 司法 透明 公开 , 提升 社会 公众 对 法治 化 营 商 环境 的 体验 感
14. 建立 司法 绩效 评估 数据 常态 化 公开 机制。 对 标 世 行 评价 标准 , 建立 司法 绩效 评估 数据 常态 化 公开 平台 , 定期 向 社会 公开 与 案件 处置 时间 、 结案率 等 司法 绩效 表现 相关 的 数据 , 一步司法 实质 公开 水平 , 增加 当事人 参 讼 办事 的 便利 度。
15. 加强 法治 化 营.公开 平台 和 多种 媒体 渠道 , 广泛 宣传 上海 法院 推进 法治 化 营 商 建设 的 做法 和 成效 , 让 涉诉 当事人 和 社会 公众 及时 全面 了解 上海 法院 推出 的 创新 举措 , 对 司法 的 透明 透明 和 便捷 服务更多 获得 感。
16. 加强 与 世界银行 等 有关方面 的 沟通 衔接。 继续 加强 与 世界银行 等 营 商 评价 的 的 沟通 对接 , 在 最高人民法院 和 市 有关部门 的 指导 下 , 积极 涉及 法治 化 营 商的 数据 核验 、 政策 磋 等 工作 , 相关 工作 举措 的 针对性 和 实效 性。 涉及 法律 调整 等 事项 , 及时 做好 意见 建议 的 收集 和 上报。
XNUMX. Exigences de travail
(一) 统一 思想 认识。 营 商 是 一个 国职责 任务 , 责任 重大 , 使命 光荣。 要 按照 习近平 总书记 重要 指示 精神 和 中央 、 市委 、 最高人民法院 的 部署 要求 , 瞄准 最高 标准 、 最高 水平 , 紧紧 围绕 建设 国际 一流 法治 化 营 商 的 目标 ,依法 公正 高效 履行 审判 职责 , 全力 推进 涉 营 商 各项 改革 措施 落地生根 , 不断 提升 审判 执行 工作 质 效 , 为 上海 加快 打造 国际 一流 营 商 提供 更加 优质 的 司法 服务 和 有力 的 司法 保障。
(二) 加强 组织 实施。 打造 良好 法治 化 营 商 商 必须 持续 用力 、 久久 为 功。 要 牢固 树立 主体 责任 意识 , 发扬 攻坚 克 难 、 勇于 担当 的 精神 , 按照 《关于 贯彻 落实 〈上海市 上海市د涉及 出台 新 的 文件 或者 研发 运用 新 的 系统 的 , 应当 严格 按照 《任务 分解 表》 确定 的 时间 节点 抓好 落实 , 确保 相关 工作 取得 预期 效果。
(三) 务求 工作 实效。 建设 良好 法治 化 营 商 , 根本 目的 在于 有效 解决 市场 交易 中 存在 的 问题 不足 , 降低 市场 主体 解决 纠纷 、 维护 的 的 制度 性 交易 成本。 要 坚持 问题 导向 中存在 的 具体 问题 抓好 本 工作 方案 落实. 要 以 当前 深入 开展 的 大 调研 活动 为 契机, 加强 调研 走访, 广泛 听取 各 方面 的 意见 建议, 及时 发现, 主动 聚焦 市场 主体 反映 集中 的 堵 点, 痛 点,难点 问题 , 及时 主动 整改 , 进一步 提高 工作 的 针对性 和 实效 性。